西蒙的这张《雅园》把非洲音乐元素和美国流行歌曲结合得非常成功,出版后很快就售出了四百万张,并获得了1986年度的格莱美最佳专辑奖。专辑出版后,西蒙又和“黑斧”乐队,以及著名的南非流亡小号手休·玛萨卡拉(HughMasekela)一起在欧美等地举办了一次成功的巡演,所到之处无不受到热烈的欢迎。但是,与此同时也有相当多的反种族歧视的积极分子到处示威抗议,指责西蒙和南非艺人的合作违反了联合国有关的制裁法案。要说这些积极分子们的本意当然是好的,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事实:西蒙所做的正是要推广来自南非黑人的音乐和文化,并借此机会揭露种族歧视者们的谎言,从根本上推翻种族歧视的理论基础。
还有一批人反对的是西蒙对待南非民间艺人的态度,说他窃取了黑人音乐家的劳动成果。可事实上,西蒙不但付给了南非当地乐手三倍于一般美国伴奏乐手的工资,而且把那次巡演的全部收入都拿出来分给了乐手们,自已一分未得。还有一些人指责西蒙利用了非洲民间音乐,把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商业化了。从狭义的角度来看,这种指责当然有道理。西蒙的这张专辑的成功在欧美掀起了一股改编其他民族音乐的热潮,甚至还创立了一个新的乐种:“世界音乐”(Worldmusic),专指经过改编了的非欧美传统的民间音乐,而许多这类改编都有些不伦不类。但从广义上看,这类改编其实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没有这样的改编,其他民族的音乐大概水远不会被欧美人民所关注,文化交流也就无从谈起了。
再回过头来说说美国自己的民歌。虽说八十年代初期美国流行音乐排行榜上见不到民歌的影子,但这并不是说就没有人唱民歌了。其实哪个时代都有民歌手,只是八十年代初期他们的数量和水平都有所下降,无法引起大众的兴趣。但是,这些民歌手仍然在寻找一切机会为观众演唱,并在表演中提高技艺,积蓄力量。为这些民歌手们提供演出机会的最好的地方仍然要算是纽约的格林尼治村。前面提到,比起六十年代的鼎盛时期来,七十年代的格林尼洽村可说是大大衰退了,许多咖啡馆和酒吧关了门,唱片公司的星探们也不再光顾这里了。但是,七十年代末期兴起的所谓“新浪潮”(NewWave)音乐热再一次使格林尼治村热闹了起来,一批新朋克和新爵土乐队开始频繁光顾这里。可这类讲究大音量的新音乐在拥挤的纽约城里不得不面临噪音扰民的问题,许多隔音不好的俱乐部在深夜的时候仍然需要民歌手来表演。1980年,民歌城的老板迈克·坡科把这座村子里最大的表演场地卖给了别人,新主人是三个民歌爱好者,他们合伙买下民歌城之后便又开始雇佣民歌手来表演,这个做法使得那些在贫困线上挣扎的民歌手们又一次找到了根据地
和六十年代那批民歌手不同的是,新一代的民歌手们大都不住在村里,他们来这里纯粹是为了寻找演出机会的,所以这些歌手们没有了当初那种“大家庭”式的感觉,各自独来独往,互相间缺乏交流。还有一个显著的不同是:新一代民歌手大都是女性。大概是因为女性天生缺少暴力倾向的缘故吧,当初朋克兴起时女性朋克乐手非常少,但许多人却对朋克的许多观点十分赞同。于是,这些女歌手选择了同样具有叛逆精神的民歌。一开始这些女歌手的观众大多数是女同性恋者,但很快就有更多的观众被这批新兴的女创作歌手所吸引,她们的名声也渐渐大了起来。作为纽约第一家接纳这批新女性民歌手的俱乐部,民歌城再一次走在了时代的前面。就是在民歌城的一次演出时,一个纽约本地的女歌手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她名叫苏姗,维加(Suzannevega)维加1959年7月11日生于加州,一岁时随母亲搬来纽约生活。她们一家一直生活在纽约的一个种族混杂的地区,维加原以为自己是半个波多黎各人,直到后来她发现自己的父亲(一个波多黎各小说家)原来是她的继父,而她的生身父亲是个白人。这一变故让年幼的维加有段时间感到无所适从。维加是个非常聪明的姑娘,爱好读书,十分喜爱艺术,从小就表现出很旺盛的创造力。她中学时学的是舞蹈,后来在听了纽约地下摇滚艺术家卢,里德和伦纳德,科恩的唱片之后,维加又迷上了音乐,还自学了吉他,并开始作曲。有了一定水准之后她便开始去格林尼治村的各个咖啡馆里演唱,很快就在女性歌迷当中有了名气。维加崇尚音乐中的简约派(Minimalism),歌词用料很省,言简意赅。旋律也从没有大的起伏,很适合她自己的类似呢喃低语的嗓音。
维加的舞台风格也非常低调,她特别爱穿黑色的上衣和长裙,有时会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感。一次演出完后,一个民歌手开玩笑地拿来一桶冰,嘱咐维加守着它,别让它化了。
维加中学毕业后进了哥伦比亚大学附属的一所文学院学习,这所学院位于纽约上城,居民十分密集。课余时维加常爱到位于第112街和百老汇街交界处的一间名叫“汤姆餐馆”(TomsRestaurant)的小饭馆里吃饭,这里的饭菜做得不好,但却十分便宜。1981年11月18日的这天上午,下着小雨,维加又来到这里喝咖啡,她看到店伙计扔下她不管,跑去和一个刚进来的女顾客打招呼,便只好自己给自己的咖啡里加牛奶,又顺手拿起当天的《纽约邮报》看了起来,那上面登载了一个她不认识的电影演员的死讯,她不感兴趣,就又开始读漫画栏,却意外发现门外有一个女人正在朝窗户里张望。维加原以为那个女人在看自己,后来她却意识到那个女人其实是在看镜子里的自己。就在这时,不知维加的哪根神经被触动了,她突然有了一种局外人的感觉,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架照相机,正在冷静地注视着周围发生的一切,却没有一点自已的看法,纯粹是个旁观者。这种心情恐怕每一个生活在大城市的人都可能有过,但维加却没有让这种感觉轻易地消失,她开始构思一首歌曲,歌词完全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和戏剧性,就用白描的语言把那天的所见所闻写岀来。那阵子维加的脑子里一直有一段极为简单的4拍子的旋律萦绕不散,她便把写好的歌词用这段旋律唱了出来,没有附加任何乐器伴奏,并为这首歌取名为《汤姆餐馆》om'sDiner):
汤姆餐馆
天早晨
我正坐在
街角上的
我在等待
柜台前面
那个男侍
倒杯咖啡
他只倒了
半杯咖啡
还没等我
提出疑义
他转过头
面向窗外
看着某人
走了进来
走进门的
是个女人
她在甩动
那把雨伞
两人相互
吻着对方
我掉转头
看着别处
我假装着
不看他们
往咖啡里
加点牛奶
顺手打开
份报纸
有条消息
一个演员
饮酒过量
突然死去
对于此人
我不熟悉
我翻过去
读占星术
然后去读
幽默漫画
感觉有人
在注视我
我抬起头
外望去
有个女人
向里张望
在看我吗?
她并不是
在观察我
她在注视
窗的反射
我假装着
不去看她
把手伸进
裙子里面
当她正在
整理丝林
她的头发
正在变湿
窗外的雨
整个早晨
下个不停
我在倾听
教堂的钟
正在敲响
我却想起
如果你拼命想听出点什么“意义”来的话,这首歌反映的是生活在大城市里的人们的孤独感。他们每天都要见到无数的人,这些人虽然也都生活在这里,似乎应该有联系,可其实互相间却都毫无瓜葛,行同陌路。可如果你不那么较真的话,你会发现这首歌其实什么也没有唱,就是表达了一种情绪罢了,倒是那段似乎将循环往复永不停止的旋律十分让人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