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带有自传性质的中篇小说,理应把情节安排得更紧凑,这样才有可能浑然一体,让人一气呵成地读完。杜拉斯的《情人》却有些过,题目说的是情人,但实际上女主人公的情人—一个在越南的中国富翁的儿子,出现的次数、描写得并不多,相当部分的篇幅写女主人公自己的家庭,如对女儿管教甚严的母亲,偷盗成性蛮横无理的大哥,软弱无能的二哥,以及她的几个朋友,如海伦拉戈奈尔、玛丽-克洛德·卡彭特与贝蒂·费尔南代斯,特别是后两者,许多读者认为出现得没有必要,认为与爱情主线没有根本联系。而小说出版商却发现,贝蒂的这一节,是本书最有意趣的一段因为这一部分表明这本书的主题决非一个法国女子与一个中国人的故事而已。”
我们可以看看,有关贝蒂的故事作者描写了什么。通过检索,终于在一大堆文字里面,找出这些重要的内容:“那种美雅,我依然记得,那种完美依然还丝毫无损,理想人物的完美是什么也不能损害的,环境,时代,严寒,饥饿,德国的败北,克里米亚真相一都无损于她的美。所有这些历史事件尽管是那么可怕,而她超越于历史之上。”“她身上穿的衣装都是欧洲老式样的服饰,以及织锦缎的旧衣,成了老古董的套头连衣裙…蛀满破洞的旧狐皮,陈年古旧的水獭皮,她的美就是这样,破破烂烂……但是她很美,她是那样飘逸,那样纤弱……无论是什么,只要和她一接触,就永远成为这种美的组成部分。”
文中的寓意很明显,无需多作说明,显然这一个插曲和整个故事还是紧密关联的。一个法国美丽的少女与中国富翁在越南湄公河的渡船上相遇了,他乘坐着辆法国进口的利穆新斩车,正风度翩翩地看着她。可能是猎奇,她对这个富裕的中国人产生了好感,并很快把关系发展到了床上。这个男人自然惊于她的美艳,惊讶的结果竟然发出东方模式的床边哭泣,那是因为得到美丽的女子而激动得哭泣。两个人相好了一段日子,这个乘坐进口斩车的男子扮演类似“毛脚女婿”的角色,上门见“毛脚丈母娘”与“毛脚阿舅”,但受到极度的冷遇而显出一副委琐灰气的样子被看作是当时中国人的典型,中国读者看到这儿,一定会感觉不是滋味,这种丑化中国人的手法在外国小说中不少,如《玉米人》在“邮差—野狼”一章里写道:“中国老板一头黑发梳得油光水滑,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声不吭地站在柜台后面,像煞一具僵尸。”当然,为了这个美丽的“小妖精”,所有的一切他都能忍受。这可能就是小说所要表明的寓意,无论在什么场合,在什么时间,战争也罢,贫穷也罢,只有美色依然畅行无阻,男人对美色的赞颂是不受环境影响的,为了得到美色,这个男人奴颜卑膝、忍受侮辱也愿意。然而正是这个男人,在床上倒不乏雄姿英发,不仅征服了美色,而且对美色十分呵护,他十分耐心地为这个法国女子洗澡,擦身,冲水,又是爱又是赞叹,给她施脂敷粉,给她穿衣,等等。与其说这个中国男人艳福不浅,不如说是那个法国女子享受了荣誉。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女子都能享受到这份荣誉,而只有美丽的、气质不同凡响的少数几个诸如极具美色的女主人公,诸如美雅的贝蒂·费尔南代斯,才能得到这种宠爱。这些女子也确实该得到呵护,她们不仅容貌美,更重要的是内心灵秀。这灵秀表现在她们没有沾沾自喜于自身的美貌而是注重比外貌更为重要的内心。一句话,美不仅仅是五官长得端正,而是在五官背后隐藏的东西:“我早已注意到,早已有所察觉。我知道其中总有一点什么。我知道,女人美不美,不在衣装服饰,不在美容修饰,不因为施用的香脂价钱贵不贵,穿戴珍奇宝物、高价的首饰之类。我知道问题不在这儿
有这种审美观的女子一定是优秀的,是高人一等的,她们得到赞美与呵护理所当然。这可能不是小说的主旨,但小说表达出在混乱的年代里女子仍然能保持自己的美雅,这一点是可贵的,有价值的。
摘自《月亮下的蛋》
作者: 若隐\程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