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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催泪弹壳掷警 设计师囚7个月

文章类(审核:佚名 原作:佚名)  投稿:佚名2021-04-13 15:47
拾催泪弹壳掷警 设计师囚7个月

星岛环球网消息:香港《文汇报》讯逾百黑暴于前年10月31日在太子站附近堵路纵火,一名现年24岁的平面设计师与众黑暴多次拾起地上催泪弹反掷向警方防线,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裁判官林子勤指,当晚非法集结逾两小时,被告屡次拾起催泪弹反掷向警察,案情严重,判囚7个月。

男被告黄琳轩,被控于2019年10月31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与亚皆老街交界附近,与其他不知名者参与非法集结。案情指,当晚为所谓“8·31太子站事件”两个月,晚上8时至10时有逾百名黑暴在太子站附近非法聚集、堵路及纵火,更向到场的防暴警察方阵投掷汽油弹、砖块及杂物等。

警方多次警告无效,向众暴徒发射多枚催泪弹驱散。其间,多名全副黑暴装备的黑衣魔拾起冒烟的催泪弹反掷向警方防线,警方一度冲前拘捕多人,当被告再次拾起催泪弹掷向警察时,被警员用橡胶子弹射中大腿制服,并从他身上搜获手套及防毒面罩等黑暴装备。

辩方求情时称,被告2019年在浸会大学国际学院完成副学士课程后,成为平面设计师,最近因疫情失业,希望法庭考虑他坦白认罪,节省了法庭时间,案发时亦没有携带攻击性装备,没有进行严重攻击行为、无人受伤,予以轻判。

被告亲撰的求情信承认,自己身为成人需要承担责任,亦明白情况严重,对令家人担心感到内疚。他知道很有可能被判监禁,希望能尽快完成刑期,重返社会继续设计师事业,报答父母。

裁判官林子勤在判刑时指,当晚非法集会逾两小时,有人用汽油弹袭警,并用大量激光笔照射警员眼部,案情严重。法庭不能忽视被告向警员投掷催泪弹,并于再次投掷时遭制服。上诉庭已对本类案件发出清晰指引,量刑起点订在10个半月,考虑被告认罪,酌情扣减三分一刑期,最终判被告监禁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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