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非法集结案黎智英等9揽炒政
文章类2021-04-17 00:41

8.18非法集结案黎智英等9揽炒政棍判刑一图睇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及的两宗非法集结案,今日(16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黎智英等7名被告上午求情完毕,法官胡雅文下午判刑,就8.18非法集结案,黎智英和李卓人各被判囚12个月,即时监禁;吴霭仪被判囚12个月,缓刑24个月;梁国雄被判囚18个月,即时监禁;何秀兰被判囚8个月,即时监禁;何俊仁被判囚12个月,缓刑24个月;梁耀忠被判囚8个月,缓刑12个月;李柱铭被判囚11个月,缓刑24个月;区诺轩被判囚10个月,即时监禁。
控罪指,黎智英与另外8名揽炒政棍前年8月18日参与维园的反修例「流水式集会」。9名被告依次为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梁耀忠、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及区诺轩,同被控在前年8月18日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区诺轩及梁耀忠早前认罪,其余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

上一篇:李嘉诚:我今天打咗疫苗你打咗未
下一篇:对粤港澳大湾区,习近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