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义多次抹黑国安法 吴秋北批

星岛环球网消息:文汇网讯 狂言要修改香港国安法的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屡被质疑政治立场先行,毫无专业操守。他近日接受黄媒专访时大发谬论,指"8·18流水式集会案"判刑"有别于过往只判处罚款",又称"若民怨无法宣泄,最终或会转向具破坏力的途径"。工联会会长吴秋北今日(22日)在社交媒体发文斥责夏博义的言论明显有既定的政治立场,而非基于专业操守。

图源吴秋北社交媒体
吴秋北引述夏博义近日接受黄媒专访时的一系列谬论指出,夏博义的言论明显有既定的政治立场,而非基于专业。他所说要捍卫价值,就是西方价值,本来就是政治。夏博义在回应收回大律师公会法定自我监管权力一事时辩称,"大律师公会不是政治团体,而是高标准的专业团体,每位公会主席有责任捍卫法治、司法独立、基本法、人权法及司法公正,这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经常就政治敏感议题发声,是由于事情影响我们捍卫的价值。"
夏博义在今年1月接受黄媒《苹果日报》时表示:"有人对我说,他们需要一个独立监察者,确保《中英联合声明》中的承诺获兑现",及后他(夏博义)来港执业,并创办人权监察,担任创会主席。"这法(国安法)在我看来,实际上与法律和秩序无关,如果有的话,那就是限制香港的人权。"他重申,自己不反对实施《国安法》的原则,"但这法必须与《基本法》相符",批评《国安法》第14及第60条订明列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定,及驻港国安公署人员行为,不受本港司法管辖干涉,"这使某些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我来说、对绝大多数人而言,都是完全不能接受"。
夏博义还抹黑律政司不断就示威者获轻判案件上诉是过份进取,表明会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就此提出讨论,亦认为部份香港法律限制示威权利,例如他有份代表社民连吴文远的8.18维园非法集结案中,他质疑《公安条例》要求举办游行前要先向警方申请许可,与人权法案不兼容。夏博义在今年1月接受《立场新闻》专访时则污蔑"国安法是设计来夺走香港自由、引进内地制度的,和维护公共秩序一点关系也没有。"夏博义为马俊文申请保释时陈词指,国安法第 20 条中"没有使用武力的行为"意指严重非法行径,但被告只是叫口号,属"和平地主张分裂思想",认为他应获批担保。但负责审理法官李运腾却认为,条文已订明,武力并非构成分裂国家罪的控罪元素,认为夏博义对条文理解错误。夏博义辩称,"如果按照控方理解,不论叫口号或撰文提倡港独均属犯罪的话,这并不符合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
吴秋北指出,事实上,公民党跟夏博义一样,都是声称自己捍卫法治、司法独立、基本法、人权法及司法公正。上文夏博义提到"不论叫口号或撰文提倡港独均属犯罪的话,这并不符合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夏博义似乎不知道,《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并不包含"宣扬港独"。这是他的法律水平不够专业,还是他自身的政治观凌驾了法律专业对条文的理解?这样的人,是否胜任当大律师公会主席?
夏博义来港创办"香港人权监察",《大公报》便揭发该组织的资金来源:"香港人权监察"早在1995年起每年收受NED拨款,由最初1995年到2003年,每年获的资助额由20多万到40多万港元不等;2004年起NED的资助额每年急升至130多万港元;直至2013年被传媒揭发收NED资助,才转趋低调。不过,有纪录显示2018年"香港人权监察"再获NED约70万港元拨款。
吴秋北表示,一个明显有着深厚政治背景的人,披着专业表皮出任专业团体的主席。一方面提出要修改《国安法》,另一方面不避嫌地打《国安法》相关的官司。有这样的人出任主席的专业团体,还能任由其"自我监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