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炜光:这是对夏博义和公会最后警告

星岛环球网消息:香港《文汇报》讯对于中联办发言人强烈谴责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并奉劝大律师公会切勿走上不归路,特区政府前新闻统筹专员冯炜光昨日在网媒《点新闻》撰文指,他的第一感觉是:这是肩负监察香港特区之责的中联办对夏博义和公会的最后警告了!若夏博义仍然不肯辞去公会主席,而公会又继续对夏博义听之任之,等同为夏博义“背书”;最后只会是公会为夏博义“陪葬”,两者一起“揽炒”罢了。
指中联办发言人揭夏5宗罪
冯炜光认为,中联办发言人揭示了夏博义5宗罪:一是公然为违法者张目,为暴力者开脱,对执法者抹黑,对司法者施压;二是用所谓“和平示威”竭力掩盖和粉饰其非法本质;三是大谈英国“冤假错案”,刻意误导公众、煽动民怨;四是以一个英国政党人士、前议员身份出任公会主席,有违“爱国者治港”原则;五是劣迹斑斑。
冯炜光说:“作为英国自由民主党的党员,夏博义服务的是英国政党的利益;他创办的『香港人权监察』,就有媒体揭露接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的捐款;参选大律师公会主席时,他还涉嫌隐瞒自己英国牛津市议会议员的身份。”以夏博义这样的往迹,谁会相信他是真心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若果不是,那凭什么要让夏博义这位公会主席享有由基本法赋予的公权力?
至于大律师公会,冯炜光批评,由今年1月份夏博义出任主席以来,对其攻击香港国安法的言论,从来不肯划清界线,还要配合夏博义搞什么研究小组,在攻击国安法的邪路上越走越远。诚如中联办明确提醒:“奉劝大律师公会,不要在政治化道路上越走越远,否则只会被一步步拖入无法自拔的深渊。”“大律师公会如继续被夏博义这种丧失职业操守的外国政客把持,只会作茧自缚,走上一条不归路。”
冯炜光说:香港一众“黄上脑”的大状可能无法理解什么是“无法自拔”,什么是“不归路”?也可能无法理解这几句话的严重性。“笔者在此敬告公会,这是最后警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