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4月起对月销售额15万以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
(原标题《两部门:4月起对月销售额15万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40935642021-03-31 19:55:21:53两部门:4月起对月销售额15万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 增值税政策 对月 销售额 小微 公告 普惠性 税务总局 财政部318234国内新闻国内新闻
http://news.sznews.com/pic/2021-03/31/4b8a3c9a-558e-472e-8de7-7786f1c673c5.jpghttp://www.sznews.com/news/content/2021-03/31/content_24093564.htmhttp://www.sznews.com/news/content/mb/2021-03/31/content_24093564.htm财政部网站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1/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