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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三胎妈妈回应哺乳期被开

文章类(审核:佚名 原作:佚名)  投稿:佚名2021-04-02 07:34
杭州三胎妈妈回应哺乳期被开 网友:用人单位真可怜!

“我没从事计生工作,也没蹭产假。”

杭州三胎妈妈一句话,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钱生三胎,就把工作岗位让给没钱生一胎的人吧。”

“我也是宝妈,哺乳期开除是有问题。但这位也确实只考虑自己了。我想生就生,我还不想辞职,三胎都有人给看,不用雇保姆。

这种感觉就是想占个地方,要个职位,又不用上班,不管什么单位是受不了吧。”

“如果是生一胎,生二胎被开除,我绝对站在她这一边,觉得有理有据。

可是生三胎,明显有点儿故意为难人的意思。”

“用人单位真可怜!”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意识的觉醒,“女权主义”越来越成为主流。

不同于过去女人就该“找一个好人家嫁了,相夫教子,三从四德”。现在的女性更偏向于“经济独立、不依赖任何人而活”。

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我们随处可以刷到“生孩子是女性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女人应该捍卫自己的权利,活出真实的自我”等各种宣传“女权思想”的话语。

面对这些,大多数人通常是持赞同的态度的。

可这一次,这位三胎妈妈在“维护女性权利”的时候,却成了众多人控责的对象。

为什么这一次,女权主义行不通了呢?

老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世间万事万物,因果循环,恶意也不会突如其来。

据了解,李女士是在2009年大学毕业后,通过村官计划考入社区工作的。

后来她在2015年因故辞职。2017年的时候,她接到办事处的电话,要求她再次回到社区工作。

到2019年年底的时候,她怀上了三胎,并且在2020年8月向单位递交产假申请。

按照公职单位对于女性孕期产假的安排来说,她应该享有女性该享的权利。

但是,她的第三胎属于计划外生育,并不符合我国生育法规定。

由此,单位拒绝了她的产假,表示不存在请假一说。

即便如此,她还是放下假条回家了。

等到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她再回到单位上班的时候,却被告知“不用来了,假期无限期延长”。

面对这一结果,李女士认为用人单位在她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申请法律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和补发工资14万余元。

虽然她表示自己并不是为了获取经济赔偿,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网友们对此也并不买账。

劳动法里确实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此来维护女性在生儿育女期间的权利,给女性留有后路,拒绝职场性别歧视。

可是,李女士自己违反规定在先。

国家开放了二胎政策,并没有开放三胎政策。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劳动法保护的是规矩内的女性的权利。

违反规定之后,还要他人对自己进行补偿,未免有些故意为难。

在《共识》里,洪晃曾提出了这样一个概念:

“女权=平权”。

男性也好,女性也好。成长中都需要榜样,在男女平等的道路上,不仅仅是道理,还有实践中的学习和模仿,最后形成自己内在的平等。

女权是社会发展到今天,女性意识觉醒后的一个产物。

但是“女权不等于抛开一切,维护自己的利益”。

为女性设置产假,是基于“体谅女性生育之苦”,而特意增设的让女性觉得被平等对待、被安抚的一个举措。

可是如若借由这个产假,在违背规定之外,还要求别人满足自己的一些私欲的时候。

那已经不是维护女性权利,而是单纯的利己了。

我们喜欢那些自己一个人也能活得十分精彩的女性。同样羡慕并且渴望拥有那样类似的人生。

但这并不代表着“凡事按照自己的意愿,忽略其他各种因素”的做法是值得被推崇的。

女性要独立,要维护自己的权利。

但这一切,都应该基于规矩之内,道德之里。

我们常常说,道德绑架最可怕。

如果说你的计划需要牺牲别人的计划来完成,那恐怕你的任何说辞,都是对对方的道德绑架。

不要试图拿“女权”做挡箭牌,满足自己所需所想。

毕竟,群众的眼睛雪亮。

一件事孰是孰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

原标题:杭州三胎妈妈回应哺乳期被开 网友却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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