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反应果断 学生会重回正

王伟杰 香港政协青年联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香港大学正式宣布,跟港大学生会划清界线,仿效中大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不再为学生会收取会员费用、不再为其提供财务管理服务、收回会址及其他设施的管理权,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港大学生会屡次滥用言论及结社自由,公开发表煽动性及涉嫌违法的言论,各种行径在表证上已违反了香港国安法。港大今次对学生会采取行动,一方面固然要遏止学生会继续诬蔑校方在履行推广国安法教育上的义务,另一方面也要杜绝学生会利用校园作为政治宣传的平台。署任学生会会长不但要为自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负上法律责任,更有机会背负亲手将港大学生会断送的污名。
根据《社团条例》5D(1)(a),社团事务主任在咨询保安局局长后,可取消任何社团的注册,以独立社团营运的港大学生会自然也不是例外,毕竟崇尚学术自由的大学也不能是法外之地。
港大学生会多次在校园内散播“港独”讯息,包括漠视法律及公共衞生的风险,在校园内播放鼓吹“以武制暴”、“香港独立”的电影,竞选时出现主张“港独”的内阁,甚至在致新生《欢迎辞》时煽动学生参与非法活动等。这些证据足以令社团事务主任相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而取消港大学生会的社团注册。
至于学生会会长接受外国政治性组织的培训,也使人认为港大学生会是跟外国政治性组织有联系的政治性团体。若然社团事务主任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正式取消港大学生会的社团注册,港大学生会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运作,否则便会沦为非法组织,所有学生会干事甚至会员更有可能要负上刑责。现时的署任学生会会长定必成为港大的千古罪人,将超过百年历史的港大学生会亲手埋葬。
港大学生会在今届的周年大选投票率只得15.68%,为近七年以来第二低。署任学生会会长只懂推卸责任,怪罪疫情及香港国安法等不相关因素,而从不肯自我检讨,自己在任内是如何劣迹斑斑,令有志之士却步。“哀莫大于心死”,或许如此低的投票率正好反映普遍港大学生已对学生会彻底失望,校方现在推行不同措施让学生会重拾正轨是正确的。
来源:香港文汇报

